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千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行政管理事项和政务服务中广泛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要求入驻龙南市场的共享电单车企业在提交入驻申请的同时一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作为入驻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局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对守信企业实行优先入驻等方式落实扶持企业的发展。
截至目前,江西恒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南市彬睿科技有限公司、龙南市小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人很行科技有限公司龙南市分公司等7家提供了信用报告,信用状况良好,我局对诚信主体给予了优先入驻措施并发放了投入运营许可通知书,目前7家企业已投入运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