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奖惩_失信惩戒案例

【联合奖惩】全南法院强制清理被侵占七年林地

发布时间:2023-06-28|来源:执行局|专栏: 失信惩戒案例

分享到

  近日,全南县人民法院执行三组执行干警前往全南县陂头镇竹芫村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林权纠纷案,最终将被执行人占用长达七年之久的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该案中,被告黄某2因长期侵占原告黄某1的一处林地,经全南法院审理并判决,黄某2应立即停止对原告享有使用权的林地侵权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返还所侵占的林地。因被告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返还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南法院采取   “三步走”方式,妥善处理该纠纷。

  一是释法说理,凸显善意文明。为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全南法院四次上山查看现场,了解案情、划清界址、督促履行、强制执行。查明案情后,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及案外人释法说理,阐明拒不执行的后果,并从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层面入手,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规范程序,彰显执行力度。经多次催促,被执行人拒不返还,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因被执行人在限期内仍未自行清理案涉附着物,全南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2作出拘留决定,迫于拘留压力,于当日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清理案涉林地附着物。

  三是多方联动,展现“阳光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局长高度重视,多次带领执行干警上山现场查看并做当事人调解工作。执行干警分别联合审判法官做其思想工作、联合陂头镇林管站现场卫星定位划清界址,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