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全南县人民法院在崇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叶某等11名被告人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黄某涉偷越国(边)境案。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叶某等11人涉嫌诈骗罪
在诈骗公司的安排下,叶某等11人针对中国境内居民,使用“陌陌”“QQ”“微信”等聊天交友软件冒充“高富帅”获取对方信任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工作。2020年10月,11名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工作满6个月后,分别持护照或者偷渡回国。
黄某与境外组织勾结,伙同他人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边境偷渡至老挝境内,在老挝金三角特区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工作满六个月后又在“蛇头”的带领下偷渡回到中国境内。
庭审历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叶某等11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作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一)叶某等11人涉嫌诈骗罪
在诈骗公司的安排下,叶某等11人针对中国境内居民,使用“陌陌”“QQ”“微信”等聊天交友软件冒充“高富帅”获取对方信任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工作。2020年10月,11名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工作满6个月后,分别持护照或者偷渡回国。
黄某与境外组织勾结,伙同他人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边境偷渡至老挝境内,在老挝金三角特区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工作满六个月后又在“蛇头”的带领下偷渡回到中国境内。
庭审历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叶某等11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作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